在公安局掛失身份證,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掛失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如戶口本、駕駛證、護照等),以證明掛失人的身份;身份證掛失聲明,說明掛失原因、時間和地點等信息;近期彩色照片,用於補辦新身份證。在公安局掛失身份證,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掛失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如戶口本、駕駛證、護照等),以證明掛失人的身份;身份證掛失聲明,說明掛失原因、時間和地點等信息;近期彩色照片,用於補辦新身份證。
綜上所述,為了在公安局成功掛失身份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掛失聲明以及近期彩色照片。這些材料能夠確保公安局核實掛失人身份,並記錄相關掛失信息,以便補辦新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壹條規定: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及時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辦理掛失手續,並出具掛失證明。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居民身份證掛失後,需要重新申領的,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