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員管理方案
為了規範促銷人員統壹管理,樹立公司整體形象,使促銷管理系統化,特制定本規定。壹、任職資格:1、促銷員入職基本條件:(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年齡18-28歲之間;(3)、五官端正,外在形象較好;(4)、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2、促銷員須持有各種有效證件(身份證、學歷證、計生證、健康證等)。3、曾被公司辭退的促銷員不允許再擔任本商場促銷員。4、公司離職員工不允許在本商場擔任促銷員,特殊情況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同意後方可辦理入職。5、 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及管理。二、入職手續辦理提出申請:廠方(供貨商)根據需要向所屬部門提出派駐促銷員申請,經管轄部門主管同意後到財務部交納促銷管理費後,方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三、促銷人員入職手續辦理有關要求及程序:1、廠方(供貨商)憑蓋有單位公章的證明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促銷人員登記表”等有關資料;2、促銷員本人須提供各種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計生證、健康證、照片等;3、人力資源部對促銷員進行初步面試,審核資格及各種證件合格後將資料裝訂;4、促銷員持資料到上班部門復試,經其上班部門主管復試並再次審核有無交納促銷管理費後,簽字確認。5、 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的促銷員資料返回人力資源部;6、 促銷員所交納押金、工衣費等到財務部交款,費用為:交工衣費300元、工牌工本費20元,押金收據妥善保管,丟失不補並不予以退還押金。7、憑收款收據原件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工牌、工衣等物品;如廠方因促銷需要自行著裝,須經店長(經理)簽字同意。8、領取物品後,促銷員憑人力資源部開具的報到通知單至部門報到上班,報到通知單須註明長期或短期,短期須註明具體的起始日期。四、離職手續辦理程序:(壹)、正常離職促銷員的手續辦理。(1)、辦理離職手續的時間:為每壹至周五,周六、日概不辦理;(2)、促銷員如需中途離職或結束促銷,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促銷人員離職申辦表”;(3)、由所在公司(廠商)蓋公章證明後,報賣場部門主管簽字;(4)、人力資源部收回有關領用物品;(5)、丟失物品予以賠償,賠償支付費用如下:工牌50元,工裝買斷(6)、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在“促銷人員離職表”上簽署退押金字據;(7)、促銷員持表連同押金收據原件到財務部結算。(二)、特殊原因離職手續辦理(如違紀、偷盜等原因被辭退者):(1)、防損部或部門主管須先到人力資源部開具員工辭退通知書;(2)、人力資源部調查辭退原因後可立即受理,不受時間限制,辦理程序同(壹)。五、促銷員更換流動:1、 促銷員離職商場或廠方(供貨商)須更換促銷員時,須先至人力資源部辦理原促銷員離職手續後,方可辦理新促銷員入職手續;1、 更換原促銷員辦理新促銷員手續時,須提供原交納押金的原件;2、 如有私自更換促銷員情況,壹經發現,將給予廠方(供貨商)500元以上的罰款,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廠方(供貨商)承擔;3、 如發現廠方(供貨商)辦理壹名促銷員的入職手續,安排兩人輪流佩帶工牌上班現象,將給予廠方500元以上的經濟處罰,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廠方(供貨商)承擔。六、促銷員管理:各分店的所有促銷員必須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管理制度,若有違反,按相關管理制度給予處罰。1、 促銷員必須按要求統壹著裝;2、 促銷員必須按公司要求把工牌佩戴在左胸前,無工牌者不允許入場促銷;3、 進出商場必須走員工通道並如實登記;4、 按公司要求統壹上下班每天上下班打卡考勤,參加商場的早晚例會;5、 促銷員必須如實介紹商品,不得浮誇或抵毀其它廠家同類商品。不允許與顧客發生爭吵或糾紛,如有違反,除向顧客陪禮道歉外,每次給予廠方(供貨商)300元罰款並清退出場;6、 促銷員偷拿商品或將商品未付款拿進專櫃,除扣除300元押金外,按商品售價的20--100倍罰款,並由防損部開出除名通知書,專櫃或廠家立即辦理相應辭退手續。熟食專櫃操作時需在商場購買的配料及用品,必須按定通道出入,不得委托賣場促銷人員從商場直接入操作間,發現壹次,給予100元罰款;7、 不允許在賣場內相互拉搶顧客,違者予以處罰;8、 原則上就餐時間每次不超過30分鐘;9、 促銷員必須按規定開票交款付貨,不得直接收取顧客現金;如在廠方知會的情況收取,將給予廠方10--20倍罰款,私自收款超過2次,取消廠方入場資格。如屬促銷員本人私自收取,除按所收現金5--10倍罰款處罰外,予以除名;10、 促銷員應妥善保管領用物品,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11、 生鮮部專櫃人員必須於下班前整理打掃橫臺衛生,保持陳列整潔,關好櫃臺燈、電源及水開關,檔口門不應落鎖,以便防損部清場檢查;12、 促銷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業務操作;13、 促銷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