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維護“壹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貫徹基本法具有非常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人大釋法表明了中央政府反對“港獨”的堅定決心和堅強意誌,維護了基本法的權威和香港法治,順應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同願望,完全必要,非常及時。
人大釋法均是從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到國家與香港的整體利益。事實證明,人大釋法不會損害香港的法治,反而可以幫助香港解決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人大釋法涉及到國家重大利益,又是香港長治久安的關鍵之舉,實質是為“壹國兩制”保駕護航,使其繼續沿著正確方向航行。
擴展資料:
人大釋法是慎重之舉,不會輕易進行。香港回歸以來的釋法(不包括本次基本法104條釋法),即:
(1)1999年6月26日,對基本法第22條和24條作出解釋,針對事項是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居留權問題;
(2)2004年4月6日,對基本法附件壹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作出解釋。針對事項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問題;
(3)2005年4月27日,對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作出解釋,針對事項是新行政長官任期問題;
(4)2011年8月26日,對基本法第十三條第壹款和第十九條作出解釋,針對事項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否應適用中央政府采取的國家豁免規則或政策的問題。
中央統戰部網站-郭小明:對人大釋法的幾點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