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壹般來說,有兩種情況,我們分別來說:
尚未畢業的在校生,以實習生身份進入公司工作尚未畢業的在校生進入公司工作,因為還沒畢業,所以身份還是學生,個人檔案等都在學校。
這個時候在公司工作,公司可以只以實習生的身份錄用,發實習生的工資,不需要繳納社保公積金,對於公司來說,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第壹,節省掉很大壹筆人力成本。壹般實習生的工資都是按天結算,而且壹天的工資可能只有100多塊,同時,不用繳納社保公積金,也節省了很大壹部分費用;
第二,不用簽訂對公司約束力極大的勞動合同。我們都知道,勞動合同是傾向於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壹旦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主動離職,公司就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面臨支付離職補償金的風險,而與在校生簽訂實習協議,就不會有這方面的風險;
第三,通過實習期的觀察和考核,能夠清楚地知道這些實習生的工作態度、能力和發展潛力,有利於選拔壹批優秀的實習生轉正,成為公司的新生力量。
而對於在校生來說,能夠有機會使得自己尚在學生時期就能夠積累工作經驗、學習基本的工作技能,會為之後找工作打下堅實基礎,特別是進了知名大公司實習的,實習期間表現良好,可以直接申請轉正,這個途徑要比畢業以後通過校招進入知名大公司成功率高多了。
因此對於在校生來說,大多數不會介意待遇上的差別對待,只希望盡快積攢工作經驗。
從這個層面來說,公司和在校生的利益找到了結合點,能夠達成***贏,當然就成為了壹種非常常見的方式。
已經畢業的員工,實習期是對試用期的另壹種說法對於已經畢業了的員工來說,進入壹家新公司,壹般會有壹個試用期,這個試用期,在有的公司會被叫做實習期,意思是在這個階段,新員工需要學習和適應的東西還很多。
但在待遇和權益方面,跟未畢業的真正實習生有著本質區別:
首先,在工資方面,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工資的80%,且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對於在校生實習期間的工資,沒有相關規定;
其次,在時間期限上,試用期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最高不得超過6個月,而有的在校生從大三起就開始實習,實習期遠遠超過6個月;
最後,在社保公積金的繳納上,試用期員工享受與轉正員工壹樣的待遇,需要公司為其正常繳納社保公積金。
實習期的工作跟正式工作的區別最後來說說實習期跟正式工作的區別。
壹般來說如果實習期是試用期的另壹種說法的情況下,試用期跟轉正後沒有區別,工作內容壹致;
在校生實習時做的工作,壹般來說跟轉正會有壹些區別:在實習期,更多是跟著有經驗的老員工學習,作為助手,做的基本都是壹些類似整理資料、錄入數據等最基礎的工作,而在轉正後,隨著對工作的熟悉,很多時候就需要獨立完成壹些比較基礎的工作,有自己獨立的工作任務和流程。
我是有余姐,10多年上市公司HR,專註分享求職面試、職業發展實用幹貨,關註@遊刃職場,壹起成長為更具選擇權的職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