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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辦小型居家養老服務

如何開辦小型居家養老服務

1、要符合條件

想要開壹家小型家庭養老院申辦人需要符合開辦條件,並向相關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以及申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並保證證件是真實有效的。

2、充足的啟動資金

申辦人還需要有壹定的資金規模和資金鏈支撐,小型家庭養老院的床位也數會根據各地的實際要求而變化,因此開小型家庭養老院需要滿足當地的床位需求。

3、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小型家庭養老院還需要根據當地的要求,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主要是包括規章制度、租賃合同、證件等等,審核通過後就可以開始籌建養老院了。

4、組建服務團隊

創業者還需要組建自己的養老服務團隊,包括護工、保潔、前臺、管理人員等等,方便對入住養老院的老人提供相關的服務,從而讓老人感受到家的溫暖。

5、辦理相關證件

開養老院還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健康證,在領取營業執照的30天內,需到當地的主管部門辦理稅務登記,以及銀行開戶手續。

6、豐富的業余生活

養老院還需要有豐富的業余生活,因為對老年人來說,他們常常會感到孤獨,因此養老院要為他們創造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這樣他們才不會感到孤單。

開辦居家養老服務需辦什麽手續

開辦居家養老服務需辦理營業執照,在當地所屬的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壹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法律依據

《關於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見》第十九條 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將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納入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協調工作,民政部負責養老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指導社區醫務室、護理站設立和運營工作,國家醫保局負責指導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範圍,全國老齡辦負責老年人照顧服務指導工作。地方省級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內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相關工作。市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落細各項政策措施,積極探索實踐,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為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