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南京條約的內容
1、戰爭結束,兩國關系由戰爭狀態進入和平狀態。
2、清朝政府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準許英國派駐領事,準許英商及其家屬自由居住。
3、賠款。清政府向英國賠款2100萬銀元,其中600萬銀元賠償被焚鴉片,1200萬銀元賠償英國軍費,300萬銀元償還商人債務。其款分4年交納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則酌定每年百元應加利息5銀元。
4、割香港島給英國,英軍撤出南京、定海等處江面和島嶼。
5、廢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貿易制度,準許英商與華商自由貿易。
6、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中國須與英國商定,中國的關稅自主權開始喪失。
7、中英兩國各自釋放對方軍民。
二、南京條約的歷史影響
1、使中國主權國家的獨立地位遭到了破壞,強占香港,損害了中國領土的完整。
2、通商口岸成為西方資本主義對中國進行殖民掠奪和商品大規模傾銷。
3、巨額賠償加重了清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轉嫁到勞動人民的身上,加重了對勞動人民的剝削。
4、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西方列強趁火打劫,更加瘋狂壓迫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