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的內容和措施如下: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掌握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幼兒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通道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師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要專門存放、由兩名管理員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幼兒講清楚註意事項,並指導幼兒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幼兒園安全管理措施
1、熱愛幼兒教育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幼兒園園規和各項制度,堅持教養並重,全面提高幼兒素質。
2、熱愛幼兒、尊重幼兒,面向全體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使幼兒愉快、活潑、健康地成長。
3、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確保幼兒安全。
4、勤奮學習,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育教學活動,不斷探索育兒規律。
5、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儀表、服飾、舉止、談吐要符合幼兒工作特點。
6、尊重幼兒家長,熱情服務,與家長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