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利用是壹個漢語成語,讀音fèi wù lì yòng,意思是使失去原有使用價值的東西發揮其尚有的效用。
廢物利用是指收集本來要廢棄的材料,分解再制成新產品,或者是收集用過的產品,清潔、處理之後再出售。回收再利用的支持者認為這麽做可以減少垃圾的制造以及原料的消耗。
壹般回收的材料包括玻璃、紙、鋁、柏油、鋼鐵、打印機、碳粉匣、墨水匣。這些材料的來源可以分為事業廢棄物與壹般廢棄物。 為了實現廢物資源化,許多國家采取了壹系列鼓勵利用廢物的政策和措施,如建立專業化的廢物交換和回收機構,從事廢物的直接有效應用。
廢物的處理和利用有著悠久的歷史。我國人民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興建了廁所積肥,印度等亞洲國家,自古以來就有利用糞便和垃圾堆肥的習俗。
早在公元前3000至前1000年,古希臘米諾斯文明時期,就有將垃圾埋坑覆土的處理辦法;18世紀,蘇格蘭大城市愛丁堡有將廢物收集分類出售再用的記載。進入20世紀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口進壹步向城市集中。
例如100年前,美國80%的人口在農村,至今80%的人口在城市;我國人口城市化的速度也在急劇加快,鄉鎮企業的興起使非農業人口增加了。由於消費水平迅速提高,“三廢”排放量日益加大,公害事件日多,已成為嚴重的環境問題。
60年代中期以後,環境保護開始受到社會公眾和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政府的重視,汙染防治和廢物利用技術迅速發展,大體形成壹系列處理方法,成為環境科學和環境工程學的重要內容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