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師就是中級級別。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考試日期壹般為每年9、10月中下旬。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考試日期壹般為每年9月上旬。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2、報名條件: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應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之日起,至報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學習時間不能作為會計工作年限。
3、報考方法:報考人員(含在寧部屬單位及省屬單位的報考人員)登錄財政部統壹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規定程序在網上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就近選擇區報名審核點,報名成功後,打印考生登記表,本人簽字確認。持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需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南京市後方可報名。
現場審核確認時間:初、中級資格審核確認時間2013年5月5日-5月11日;高級資格審核確認時間2013年5月8日-5月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雙休日照常審核)。
報考人員本人持考生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師證書(適用於報考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下崗及待業人員攜帶有效證件,在校大學生攜帶學生證(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復印件由審核點留存備查),及1張二寸免冠彩照,到所選擇的報名審核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確認、現場采集照片及繳費。中級及高級資格考生須經所在單位的人事(幹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蓋章,下崗及待業人員由所在街道審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