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展與教學的關系
(1) 教學對心理發展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2) 教學又受心理發展的“準備狀態”的制約。
2.教學的概念、特征、構成因素和組織形式
教學是以課程內容為中介的師生教和學的***同活動。就其本質而言,乃是教師依據規定的教學任務指導學生學習的過程。
教學具有三個特征:
(1) 教學必須有意識、有目的地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
(2) 教學必須確切地說明或表達要求學生學習的內容;
(3) 教學必須采用適合學生認知狀態、使學生易於接受的方式組織學生學習。
教學的構成因素為:教師、學生、課程內容。
教學的組織形式:課內、課外、班級、小組、個別化等。
3.教學目標的分類。
(1)認知領域的目標分類:①知識 ,這是最低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②領會 ;③運用; ④分析; ⑤綜合; ⑥評價,這是水平的認知結果。
(2)情感領域的目標分類:①接受 ②反應 ③價值化 ④組織 ⑤價值與價值體系的性格化
(3)動作技能領域的目標分類:①整個身體的運動 ②協調細致的動作 ③非語言交流的動作 ④言語行為
4.教學的定步和序列的概念及所涉及的三種教學
教學定步是指決定學生用多快的速度才能完成為他們所設置的壹系列教學步驟。教學的序列是指各步驟之間的聯系。
程序化教學是指按照學習過程的理論所設計的程序來進行的壹種自動教學方式。
層次化教學是加涅提出的,他十分重視學習的層次,主張在教學中教師必須給學生以充分的、仔細的“程序化”指導,使學生的學習沿著教學所規定的程序進行,以獲得系統的知識和能力。
個別化教學是指學生根據自己的進度完成學習課程,從而達到掌握所有主要課程的教學要求。
5.接受學習、發現學習和掌握學習
(1)接受學習是指在學習過程中,學生所學內容是以現成的、或多或少已經定論的形式提供給學習者的,並不依靠他們獨立的發現,學習者只須接受或理解,以便今後可以利用或重現。
在各種接受學習中,以奧蘇伯爾的有意義接受學習較具代表性。根據學習時新材料與認知結構中適當知識之間所構成的不同關系,可將有意義接受學習時的同化分成三種形式:下位學習;上位學習;並列結合學習。
(2)發現學習是由心理學家布魯納倡導的壹種教學方式,他認為“發現不限於那種尋求人類尚未知曉之事物的行為,正確地說,發現包括著用自己的頭腦親自獲得知識的壹切形式。”“發現”按其實質來說,“都不過是把現象重新組織或轉換,使人能超越現象再進行組合,從而獲得新的領悟而已。”
(3)掌握學習是壹種適應學生個體差異的教學理論,為心理學家布魯姆所倡導,他認為教學是壹種有目的、有意識的活動,如果我們的教學富有成效的話,學生的學習成績分布應該是與正態分布完全不同的偏態分布。
(二)難點內容
教學的定步和序列的概念及所涉及的三種教學
(三)本章名詞
教學 教學定步與教學序列 程序化教學 層次化教學 個別化教學 接受學習 發現學習 掌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