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船單證(由托運人辦理) 托運人填制托運聯單(包括托運單、裝貨單、收貨單等),由於這三個單證內容大致相同,所以將它們合並成聯單,壹次打印制成。
托運單:托運單也是定倉委托書,內容有托運人、船名、目的港、貨名、標記及號碼、件數、重量等項。托運人憑此單向承運人的代理人辦理托運,代理人接受承運後,將承運的船名填入聯單內,留存托運單,其它聯退還托運人,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憑以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
海關同意放行後,即在裝貨單上蓋放行章,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憑以向港口倉庫發貨或直接裝船;然後將裝、收貨單送交理貨公司,船舶抵港後,憑此理貨裝船,每票貨物都裝上船後,大副留存裝貨單,簽署收貨單;理貨公司將收貨單退還托運人,托運人憑收貨單向代理人換取提單,托運人憑提單等到銀行辦理結匯,並將提單寄交收貨人。
裝貨單:即承運人辦理的裝船單證。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運人提出托運申請後,發給托運人或貨運代理人的單證,承運人的代理人依據托運單填制裝貨清單和載貨清單,根據承運人的要求,依據裝貨清單編制貨物積載圖,船舶抵港後,送大副審核簽字後,船方留存壹份,提供給代理人若幹份,轉寄承運人的卸貨港代理人;
編制分艙單;代理人根據裝船實際情況,修編載貨清單,經大副簽字後,向海關辦理船舶離境手續;依據載貨清單填制運費清單,寄往承運人的卸貨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擴展資料1、正確/準確(CORRECTNESS)。正確是所有單證工作的前提,要求制作的單據應首先滿足單單、單證壹致,其次各種單據應符合國際貿易慣例、各國/行業法律和規則的要求,第三單據還應與所代表的貨物無出入。
2、完整(COMPLETENESS)。從某種意義上講主要指壹筆業務所涉及全部單據的完整性。可從以下幾方面理解:第壹、內容完整;第二、份數上完整;第三、種類的完整。憑單據買賣的合同/信用證都會明確要求出口方需提交哪些單據、提交幾份、有無正副本要求、需否背書及應在單據上標明的內容,所有這些都必須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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