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務工證明辦理流程:
1.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需要提供戶籍遷移證明材料;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向轉出學校提出失書面申請,填寫轉學申請表。
3.轉出學校同意後,轉出學校提供學籍表,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根據所提供的學籍信息1-2項關鍵證明材料,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發起轉學申請。
4.轉出學校和轉出學校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核準,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辦理轉學業務。
5.轉出學校保留紙質轉學審批表和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6.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將轉入、轉出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所屬市教育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