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水平考試考: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
學業水平測試考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壹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壹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其中技術中信息技術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
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等級計算:
考試院將所有考生的卷面分從高到低排序,接著將排在前15%的考生劃分為A等級,前15-45%的考生劃分為B等級,前45-75%的考生劃分為C等級,剩下25%的考生為D、E等級。
許多考生即便成績不同,也會處於同壹等級。而各個等級隊伍中分數最低的臨界考生,他的成績便可以作為當次當科合格考的等級最低分。由於每科考試的報考人數、考試難度不同,等級及成績也會有差異,因此各個等級對應的最低分並沒有壹個固定值。如果考試很簡單,可能考70分才能拿到D(即合格),如果考試比較難,可能30分就能拿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