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
(1)匯票內容為支付貨款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匯票內容為購貨方所欠貨款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3)承兌匯票兌現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收到商業承兌匯票時:
(1)匯票內容為購貨方所欠貨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企業開出承兌匯票時:
(1)企業購進貨物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2)轉出承兌匯票時: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3)承兌匯票到期,支付貨款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資料擴展:
銀行承諾匯票是企業經營活動中財務人員經常會接觸到的壹項重要支付手段,相比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的信用更好,承兌性更強,靈活性也更高。因此,大多數企業都更願意接受銀行承兌匯票。
什麽是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銀行開據的壹種延期支付票據,票據到期銀行具有見票即付的義務;票據最長期限為六個月,票據期限內可以進行背書轉讓。
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條件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5.與銀行信貸關系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6.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壹定比例的保證金;7.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