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基本信息
在申請書的開頭,應明確填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以便相關部門核實身份。
二、家庭情況介紹
在這壹部分,應詳細描述家庭成員的構成,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的姓名、年齡、職業、健康狀況等。同時,還需說明家庭人口數量、家庭結構以及家庭關系等基本情況。
三、病情說明
病情說明是申請低保的關鍵部分,需要詳細描述申請人的疾病類型、診斷證明、治療情況及後續治療費用等信息。如有需要,可提供相關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病歷資料等附件。
四、收入及財產狀況
在這壹部分,申請人需要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包括家庭成員的收入來源、收入金額、財產類型及價值等。對於因病導致收入減少或無法勞動的情況,應詳細說明原因。
五、申請理由及低保需求
申請理由及低保需求是申請書的重點部分,應詳細說明因病情導致的家庭困境、生活困難及申請低保的必要性。同時,要說明申請低保的具體金額、用途及預期效果等。
六、其他必要證明材料及附件
在申請書的最後,應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及附件,如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診斷證明、收入證明等。這些材料有助於相關部門全面了解申請人的家庭狀況及申請低保的合理性。
七、申請人的簽字確認
申請書應由申請人親自簽字確認,表示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有效,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
農村因病申請低保申請書的格式應包含申請人基本信息、家庭情況介紹、病情說明、收入及財產狀況、申請理由及低保需求、其他必要證明材料及附件以及申請人的簽字確認等部分。在撰寫申請書時,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各項內容,並提供充分的證明材料,以便相關部門核實並作出公正決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救助法》
第十條規定:
農村低收入家庭,因病因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其納入農村低保範圍,實行定期定量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救助法》
第十壹條規定:
申請農村低保的家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及其他有關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救助法》
第十二條規定:
經調查核實,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低保金領取證,並從批準之月起按月發放低保金。低保金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