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怎麽申請政府救助
壹、怎麽申請大病救助
1、申請大病救助的方式如下:
(1)申請人需要先填寫大病救助審批表;
(2)申請人需要帶著大病救助審批表,以及其他資料,到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者是街道辦事處,遞交大病醫療救助申請;
(3)申請人需要提交住院發票、出院小結等材料;
(4)救助機構收到申請人遞交的材料後,會讓工作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
(5)符合審查條件的,那麽救助機構會給申請人發放救助款。
2、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
下列人員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
(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二)特困供養人員;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第二十九條
醫療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壹)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
(二)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補助。
醫療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情況確定、公布。
二、申請大病救助需要什麽材料
個人申請提供以下材料:
1、醫療救助申請書;
2、戶口簿、申請救助人身份證;
3、農村低保證復印件;
4、申請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證明、轉院證明;
5、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