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聲職業性聽力損害;
2、振動病;
3、職業性高原病;
4、減壓病;
5、電離輻射病;
6、熱射病;
7、激光輻射損害;
8、紫外線輻射損害;
9、紅外線輻射損害;
10、微波病。
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的分類:
1、噪聲性聾:長期在高噪聲環境下工作導致的聽力下降或耳聾;
2、振動病:由於長時間接觸機械振動,尤其是手傳振動,引起的血管、神經、關節、肌肉等方面的疾病;
3、射線病:由於接觸放射性物質或射線過量照射引起的壹系列健康問題;
4、高原病:在高海拔地區工作,因缺氧導致的各種生理功能障礙;
5、熱射病:在高溫環境下工作,體溫調節功能失常引起的急性疾病;
6、減壓病:潛水員或高空作業者因快速減壓導致氣體在體內形成氣泡,引起的疾病;
7、激光輻射病:由於接觸激光輻射引起的眼睛或皮膚損傷。
綜上所述,物理因素引起的職業病多種多樣,包括噪聲引起的聽力損害、振動病、高原病、減壓病、電離輻射病、熱射病、激光及紫外線輻射損害、紅外線輻射損害以及微波病等,這些病癥嚴重影響了工作者的健康和工作效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的職業病防治活動。
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調整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