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四個“優先”: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
二.在報考軍校方面:在校大學生士兵報考軍校年齡放寬1歲。
三.保留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退役後復學,經個人申請,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四.國家資助學費: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實行學費補償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