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患有指定大病的低保戶居民,向戶籍所在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初審:社區經常委會審查,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在《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簽署意見並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3、審核:區民政部門社會救助科核實並簽署意見,填寫《市區城市低保特困人員住院救助核定表》,由主診醫院在《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上出具意見,加蓋公章,規定和完善救助辦法。
4、公示:經審核符合救助條件的,在居委會政務公開欄和主要公***場所公示7天。
5、審批:公示無異議的,街道審核後報區民政局審批。
6、資金發放:區民政部門將城市大病醫療救助金直接撥付到醫院,由醫院在醫治結算後,將自費部分抵充醫療費,退還給患者。
低保戶補助的材料:
1、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2、收入證明:如工資收入證明、個體經營所得證明、養老金領取證明等;
3、家庭成員證明:如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等;
4、住房情況證明:如租房合同、房產證等;
5、其他證明材料:如殘疾證、困難職工證、特困人員證等。
綜上所述,盡管低保在壹定程度上可以幫助壹些家庭緩解生活困難,但如果長期依賴低保,可能會對子女的成長產生不良影響,政府和社會應該在提供低保的同時,註重提高家庭自我發展的能力,推動家庭的自我脫貧和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九條
國家對***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