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全稱Grade Point Average)是指平均學分績點。
gpa是以學分與績點作為衡量學生學習的量與質的計算單位,以取得壹定的學分和平均學分績點作為畢業和獲得學位的標準,實施多樣的教育規格和較靈活的教學管理制度。
平均學分績點的計算方法
平均學分績點=∑課程學分績點÷∑課程學分。
例如:某學生的五門課程的學分和成績為:A課程四個學分,成績92(A);B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0(B);C課程兩個學分,成績98(A);D課程六個學分,成績70(C);E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9(B)。
以上五項成績GPA為: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標準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