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雙方合同協議書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法人的名稱、住所、法人代表信息;
2、合同的標的;
3、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法。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