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地點查詢:準考證打印之後,便可以得知二級建造師考試地點。部分城市在某個特定的區設置二級建造師考試地點。
二建考場地點:
根據規定,二級建造師考試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壹設置考場,考點設置在所在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具體的考點安排是根據報名時所選擇的考區隨機分配的,而不是由考生自行選擇。
二建考試科目: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客觀題:單選題70(每題1分);多選題25(每題2分)。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客觀題:單選題60(每題1分);多選題20(每題2分)。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六個專業)》
主觀題/客觀題:單選題20(每題1分);多選題10(每題2分);案例題4(***80分)。
二建造師的從業方向及法律依據:
1、二建造師的從業方向
建造師註冊受聘後,可以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二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
2、二建造師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規定:“取消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準,由註冊建造師代替,並設立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