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護士長主持,集體站立交接班,參加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嚴肅認真,思想集中,交接班護士應聲音洪亮、口齒清楚,熟練地報告傷病員流動情況及病情變化。晨會中護士長可安排講評、提問及講課,布置當日工作重點及應註意改進的問題,壹般不超過15分鐘。
二、病人床旁交接班
(壹)對危重、大手術及病情有特殊變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員***同巡視,進行床旁交接。
(二)對癱瘓、長期臥床、大小便失禁、皮膚異常病人嚴格床旁交接檢查。
(三)對新入院病人檢察院規介紹情況,檢查處置是否及時、齊全、妥善。
三、物品器材交接班
對定位、定數放置的毒、麻、劇藥品,註射器、體溫計、血壓計、手電筒等物品當面交清並登記簽名,如數目不符必須查清原因、及時補充。
四、明確職責
凡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後發現的問題由接班者承擔。
五、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各班次要按時參加交接班。交班者對本班沒有完成的各項治療、處置、特殊檢查及病情觀察必須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並按規定為下壹班做好工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