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
1、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體會法律代表公平正義,維護秩序,保障自由,保護人身、財產等權力不受侵犯。
2、恐嚇取財罪
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3、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4、傷害罪
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5、施打、吸用麻醉藥品
所謂的『麻醉藥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藥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藥品都是違法的行為。
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藥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6、賭博罪
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遊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妳沒有玩,妳還是犯了法。
7、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了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受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