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會旗底色是白色。
奧林匹克運動會會旗縱橫比例:3:5;呈長方形,旗面中心由5個尺寸相同的互相套接圓圈(奧林匹克環)組成;環從左到右互相套接,整個造形為壹個底部小的規則梯形。1913年,顧拜旦為國際奧委會設計了藍、黃、黑、綠、紅環環相扣的五環標誌;被譽為“現代奧林匹克之父”。
奧林匹克運動會會旗在以五色版本使用時,顏色從左到右分別為藍色,黃色,黑色,綠色和紅色。環從左到右交錯。根據下面的圖形復制,藍色,黑色和紅色環位於頂部,黃色和綠色環位於底部。
奧林匹克會旗的意義
奧林匹克運動會會旗五環:藍、黃、綠、紅和黑環,象征世界上承認奧林匹克運動,並準備參加奧林匹克競賽的五大洲。
第六種顏色白色是旗幟的底色,意指所有國家都能在自己的旗幟下參加比賽。奧林匹克標誌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的活力,代表了五大洲的聯盟以及奧運會上來自世界各地的運動員聚會。
奧林匹克會旗和標誌的顏色,系顧拜旦以它們能概括各會員國國旗的顏色而選定的。但以後對這五種顏色又有其他解釋。
1979年國際奧委會出版的《奧林匹克評論》(第四十期)強調,會旗和五個環的含義是,象征五大洲的團結,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精神,在奧運會上相聚壹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