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單證是指報關需要的單據。
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裝船出運前,向海關申報的手續。按照我國海關法規定: 凡是進出國境的貨物,必須經由設有海關的港口、車站、國際航空站,並由貨物所有人向海關申報,經過海關放行後,貨物才可提取或者裝船出口。
出口:
1.報關委托書
2.外匯核銷單(現在某些口岸已經允許人民幣報關,則不需核銷單)
3.發票,箱單,有時也要合同copy
4.貨物運抵報告,就是貨物送到場站的信息,現在壹般都是電子數據,由場站傳遞即可
5.如是加工貿易,需要加工手冊之類的
6.貨物是否需要其他監管條件,比如是否商檢啊之類的,還有是否瀕危物種,金銀制品,危險品,或者其他限定商品的許可證或批文之類的。
進口:
1.報關委托書
2.發票箱單復印件
3.進口提單復印件
4.如是加工貿易,需要加工手冊之類的,或者其他減免稅證件
5.貨物是否需要其他監管條件,比如是否商檢啊之類的,還有是否瀕危物種,金銀制品,危險品,或者其他限定商品的許可證或批文之類的。
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由於性質不同,其報關程序各異。運輸工具如船舶、飛機等通常應由船長、機長簽署到達、離境報關單,交驗載貨清單、空運、海運單等單證向海關申報,作為海關對裝卸貨物和上下旅客實施監管的依據。而貨物和物品則應由其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貨物的貿易性質或物品的類別,填寫報關單,並隨附有關的法定單證及商業和運輸單證報關。如屬於保稅貨物,應按“保稅貨物”方式進行申報,海關對應辦事項及監管辦法與其他貿易方式的貨物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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