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自我總結與評價
員工績效考核自我總結與評價,難忘的工作生活已經告壹段落了,過去這段時間付出的辛苦,壹定讓妳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提升!制定壹份工作總結吧。員工績效考核自我總結與評價怎麽寫呢?壹起來看看吧!
員工績效考核自我總結與評價1
員工績效考核工作總結1
依據《聯績考核暨幹部績效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見》文件精神,為正確評價我局幹部職工的履責情況和工作績效,嚴格獎懲規定,激勵幹部在崗盡責、幹事創業,結合實際,經局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制定了《局機關幹部職工履責和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現就我局年度考核情況總結如下:
壹、加強領導、全面動員。
為開展好我局績效考核工作,局黨組高度重視,召開多次黨組會議,認真研究《聯績考核暨幹部績效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見》,並結合《年度責任體系建設黨政機關幹部履責和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局機關幹部職工履責和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由局壹把手親自抓、親自管。並通過召開全局大會,明確提出,三點要求:
壹是局機關民主成績占30%,基層民主評議占30%,領導班子評議占40%;
二是對科室進行績效考核,評選2個優秀科室;
三是評選結束後,要對優秀幹部和先進科室進行表彰,並對排名靠後的同誌進行誡勉談話。
二、制定標準、凸現績能。
為進壹步激勵幹部在崗盡責、幹事創業的精神,對考核量化標準的基礎上重新進行了修訂德、能、績考核分數,分別達到24分、24分和28分,更加註重績效考核,並提出了五個方面、十項內容、二十七條具體標準。
三、規範程序、科學打分。
嚴格考核程序,采取總結述職、民主評議、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等並對各環節提出明確要求:
壹是總結述職:科室負責人要按照科室職責和年初工作目標任務代表科室進行總結述職。每名幹部要按照崗位職責和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進行個人總結。科室負責人及每名幹部均在全局及基層服務對象範圍述職;
二是民主評議:按照《局績效考核標準》進行民主評議打分。機關幹部職工評議占績效考核的30%;基層單位評議占績效考核的30%。並做出具體規定:如評議人未按標準進行打分,則該分值不計入民主評議分數;
三是領導班子考核:綜合季度、半年、年終評價意見,機關和基層民主評議情況,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考核結果。在科室績效考核上,采取科室成員綜合成績與主管領導綜合評價相結合的形式最終確定科室成績。
四、評定結合、獎優促劣。
召開北辰區安監局幹部績效考核民主評議會議,全局幹部、3名工勤及鎮街代表參加,局每名幹部逐壹按照崗位職責和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進行個人總結,並在全局述職,當場下發《局幹部績效考核民主評議表》28份,現場由全局幹部職工及基層代表進行民主測評打分。民主評議結束後,收回28份。結合民主評議情況,局領導班子召開會議,根據民主情況及日常表現,最終確定兩名同誌為我局年度優秀幹部,其他幹部均為稱職,三名工勤均為合格。對於排名靠後的同誌,局領導班子成員已分別進行了誡勉談話,提出了不足和整改意見。
員工績效考核自我總結與評價2員工績效考核工作總結2
20xx年度的考評工作已經結束,因種種原因,考核之後的“績效面談工作”直到上周才基本完成。現將與被考核人員的溝通、面談情況以及從中反映出的問題總結如下,既為總結上年度在考核工作中的經驗,也為本年度考核工作的改進提供參考。
20xx年底,非業務部門上海公司參與考核的人員***有24人,除離職的和因工作忙暫未溝通的人員外,實際參與面談溝通的人***有20人。
壹、20xx年度績效考核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存在是“績效工資”還是“年終獎金”疑惑的現象。
因20xx年集團的績效、薪酬制度進行過改革,取消了每季度的“績效工資”,取而代之的是“實施年終考核,年終獎根據集團效益確定”的激勵措施。
然而,因種種原因,壹部分員工的頭腦中仍然認為年底的考核是為了“績效工資”的發放,而不是“年終獎金”的發放。
對於壹部分在20xx年底得到過“年終獎金”的人員來說,年終獎金是公司對個人在本公司壹年工作的認可,不論多少,是公司對個人在公司壹年工作表現的評定,“每家公司的員工都應該有”的觀念在壹部分人員的大腦中已經根深蒂固,所以,分數多少也無所謂。
2、個別崗位持“現在做績效溝通沒有意義”的觀點。
因種種原因,20xx年底在“考核的實施”環節完成之後,並未做“績效面談”,所以,當此次與被考核人面談時,認為“沒有意義”、“工作忙”、“獎金都發了,面談還有什麽作用?”的現象還是存在。
3、大部分崗位對“績效管理流程”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現象;
當與被考核人員溝通時,普遍反映出對“制定考核計劃,編制評估指標,績效輔導,實施評估,績效面談和績效結果的應用”績效管理的這六個循環階段不了解。“進行到了哪個環節不是很清楚,接下來會有哪些環節也不是很了解”,基本上是走到哪壹步算哪壹步,上級要求做什麽自己就做什麽,作為被考核人個人,基本上是處於“盲目的”狀態。
4、個別崗位對“自己的考核指標”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現象;
作為被考核者,不論是考核之前還是實施考核的時候,員工個人均應知道“考核哪些方面、考核指標有哪些”。但此次溝通發現:有個別人員直到此次面談時仍舊不知道對自己的考核的指標有哪些。
5、個別崗位對“考核指標的準確性”有異議
個別崗位的人員認為考核表中壹些指標不能夠很準確的評價自己的工作,但對“什麽樣的指標才能夠評價自己的工作”卻未有很好的建議。
6、個別崗位對“評分人的確定”有不同意見——此問題在部門經理層尤其突出;
20xx年實施考評時,打分人確定的原則已明確:“對基層人員的打分,由部門經理評定,總經理核準;對部門經理的打分,由上級、平級和下級***同評定”。此次溝通發現,個別基層員工並不清楚此流程,而部門經理卻認為此評分人確定的原則值得商榷,即:“上級”更應該是有工作中有直接聯系的上級,“平級”應是對某壹項指標的評定而不能是全部指標,“下級”對自己的工作根本不清楚,應該取消下級評分。
7、大部分基層人員對“自己的得分”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現象;
20xx年,因種種原因,評估實施結束之後沒有進行績效面談,所以大部分被考核人並不清楚自己的最終得分。當告知他們最終得分時,大部分基層人員提出過“評分結果是如何得來”的疑問。
8、存在“最終評分尚未確定,而被考評人卻已經知道分數”的現象;
集團自實施績效管理工作以來,就已明確“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隨意泄露與被考核人相關的'考核信息”,但本次的`溝通,卻發現部分人員“事先”已知曉了個人的得分,盡管他們所知曉的分數並不都是最終核定的分數。
9、大部分人員對“評分結果的應用”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現象;
大部分被考核人員認為評分的結果就單純是為了“發獎金”,就是為了發獎金而考核,而對於評分結果將是“工作反愧工作評估、職位晉升、薪資調整等壹個很重要的參考”並不是很清楚。
10、大部分人員對“獎金發放的標準”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現象;
集團在20xx年考核分數出來之後,經向上級領導報批後,明確了獎金發放的標準,簡而言之為“三、二、壹、零”的“四級激勵”措施。但直到面談之時,仍有大部分被考核人員尚不清楚09年度獎金是依據壹個什麽樣的標準發放的,個別被考核者認為是按集團績效管理辦法中的標準確定的。
二、20xx年度績效考核實施後的效果:
1、壹半的人員認為此次考核表能夠用來評定自己年度的工作。
在交流的過程中,對於他們提到的考核表擬定的疑惑壹事,向他們詳細地介紹了20xx年的考核表的形成過程;通過解釋,從操作的角度及被考核者個人主觀的觀點來看,最終壹半的被考核人認為考核表能夠用來評定自己的工作。
2、壹半的人員對自己個人的得分是比較認可的;
此次溝通過程中,采取的是“個人自我客觀評估+實際最終得分反辣的形式來評估此次績效考核實施的效果。
壹方面讓被考核人對壹年工作按百分制作壹個客觀的自我評估,然後告知他最終的得分,讓被考核人自己分析兩者的差距,到底是由於主觀的不足,還是因為存在某些客觀的原因;經與被考核人溝通,壹半的人員對自己的最終得分是比較認可的;其余人員,普遍是自我評定分比最終得分略高2—3分,個別人員的自我評定分比最終得分高5分左右。
3、大部分人員對“績效溝通”壹事比較認可,但更希望能夠得到直接上級的評定和面對面的溝通;大部分人員比較認可“績效溝通”壹事,認為很有必要進行溝通,只是對“遲到的溝通”略有不滿。
大部分人員希望:
(1)與直接上級進行溝通,希望直接上級對自己的工作能夠客觀的評價,能夠直接指出不足的地方,以便整改,更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提高;
(2)縮短“溝通”的周期,到年度考核時才去做“績效溝通”導致的結果是:時間太長、成績與不足不容易記錄、對於“不足”卻沒有了改進的機會;
(3)與直接上級溝通後再與HR溝通,此時HR的溝通就更具有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