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綜合改革是農村稅費改革進入取消農業稅的新階段,中央為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體制機制保障和動力源泉所做出的壹項重大決策。主要內容有三項:壹是鄉鎮機構改革,二是農村義務教育改革,三是縣鄉財政體制改革。此外還要統籌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等。主要深化措施有:第壹,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第二,以落實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為重點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改革;第三,以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為重點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同時,要統籌好農村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推進征地制度改革,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繼續清理和化解鄉村債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