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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如下: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5、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壹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

留學,舊稱留洋,壹般是指壹個人去母國以外的國家接受各類教育,時間可以為短期或長期(從幾個星期到幾年)。這些學生被稱為留學生。美國等國家組織的壹類海外短期的交換學生計劃,其英文名字“Study abroad”直譯也為留學。

唐朝時,日本政府為了吸取中國的先進文化,曾多次派遣唐使來中國。遣唐使因為是外交使節,不能在中國停留時間過長,所以日本政府從第二次派遣唐使時,同時派遣“留學生”和“還學生”。

所謂“留學生”,仍然留在中國學習的學生。“還學生”則在遣唐使回國時壹起回國。後來,“留學生”這個詞便被壹直沿用了下來,凡留居外國學習的學生,都稱“留學生”。

留學的主要原因:

1、開闊眼界和經驗。為將來獲得更好的工作環境打下基礎。

2、學習與該國有關的語言、文化知識。

3、追求更好的教育條件。在從發展中國家到發達國家留學的學生中,這個原因最為常見。

4、外交原因。政府之間為了表示親善合作,可能互派學生,官員或者軍人到對方學校學習。

5、熟悉該國社會,積累經驗,為以後永久性定居作準備。

6、隨父母暫時居住在外國的未成年人。

7、以留學生身份申請學生簽證,獲得暫時定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