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師代為協商需要簽訂委托書嗎?
律師代為協商需要簽訂委托書,委托書需要被委托人簽字。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書是雙方意思的表示,原則上需要受托人簽字以表示對於委托的認可,壹經簽字委托即生效。但是如果受托人沒有簽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書的行為也可以視為對委托的認可,委托開始發生效力,如沒有出示則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作為委托人而言,如要確保委托事項,則最好簽訂委托協議,並要求委托人在委托書上簽字,以免留下糾紛隱患。 委托代理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二、委托代購合同被越權代理,委托人可以拒絕付款嗎
委托代購合同被越權代理的,委托人可以拒絕付款 正常情況下,受托人只能在委托代購合同的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代替委托人與相對人簽訂委托代購合同。受托人超越委托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擅自與相對人簽訂新委托代購合同的,該新委托代購合同就屬於效力待定合同。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律師如果代當事人協商相關的事項,那麽就應當通過合法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如果要想獲得壹定的授權的話,必須要由委托人簽字確認相關的合同,這是屬於正常的壹個流程,否則就容易產生壹系列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