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可能以偽造證據罪對其處以司法拘留15天的罰款,嚴重妨礙民事訴訟。
1.最新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最新《民事訴訟法》第115條規定,對個人罰款數額在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機關羈押。羈押期間,被羈押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羈押。
二、情節特別嚴重的,涉嫌妨害作證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了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賂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個法律有無限的外延,幾乎是壹個公開的法律條文,可以用來懲罰任何訴訟中任何形式的偽證罪。在司法實踐中,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2002年關於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判決占有他人財物行為如何適用法律的批復;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審判人員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主要侵害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行為人偽造證據時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行為人教唆他人作偽證,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壹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