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妳沒有老公,沒有結婚證。那妳在中國做不到,因為沒有精子,所以沒有受精卵。但是妳可以在國外做,那裏賣精子。
第二,如果有老公但沒有結婚證。因為妳們兩個因為身體問題不能生孩子,所以我建議妳和妳老公去領結婚證,這樣妳們就可以公開做了。
第三,如果有老公但不想領證。同樣的,因為妳們兩個生殖系統有問題,只能在壹些小的私立醫院做。因為大醫院很正規,妳不可能接受所有的手續。結婚證是必備材料,沒有當然不會辦。
四、溫馨提醒:沒有結婚證生育的孩子是私生子,應該受到衛計委的處罰。所以,如果妳有丈夫,為什麽不去領證呢?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的法律文件。正本壹式兩份,男、女各壹份。樣式由民政部統壹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印制。由縣、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蓋章。結婚證必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章。如果結婚證丟了,可以去民政局申請補辦。
中國成立後,結婚證成了契約式的結婚證。1950的結婚證只有兩張手掌大小的紙,上面除了結婚人的姓名、籍貫、簽名、年齡、見證人的簽名,沒有任何華麗的圖案。
我國《婚姻法》提倡婚姻自由。按理說,每個人都有結婚的權利。其實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至少以下幾個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1)已與第三者結婚且這種婚姻關系尚未終止的人。這種人結婚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2)婚齡以下者:男早於22周歲,女早於20周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的。患有未治愈的麻風病或其他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結婚。
(4)也禁止與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親屬結婚,即平時近親結婚。這違背了我國提倡的優生原則。
(5)並不是說喪失性能力的人不能結婚,而是必須事先向對方說清楚。隱瞞這種情況與另壹方結婚,婚後夫妻關系破裂,壹方要求離婚的,應予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