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個體營業執照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房產證復印件;
3.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物權法》第77條規定,經營場所需為住宅,有利害關系業主的同意證明;
5.申請人簽署的註冊申請書;
6.近期壹寸免冠照片1等。
二、辦理程序:
1,由受理人員受理;
2、地段管理人員檢查;
3.獲署長批準;
4.在10天內向受理人員發放營業執照。
3.註意事項:申請人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營業場所聲明與房產證壹致;使用A4紙復印;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四、經營範圍煙草、藥品、特種行業、娛樂行業、危險品等。,先名稱核準,再申請執照,再提交執照原件和復印件申請執照。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準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登記個體工商戶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