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二、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三、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四、到牌證窗口領取牌證;
五、到號牌安裝點安裝號牌。
註: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辦結,對於所提交的車輛、資料、憑證有嫌疑的進入調查程序(調查嫌疑車輛、資料、憑證的時間不計入機動車登記時限)。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壹百壹十五條?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壹)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的;?
(二)批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誌燈具,噴塗標誌圖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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