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廠名稱的工商核準。2.申請生產許可證很重要,對場地有嚴格的要求。省質監局頒發證書。3.持生產許可證申領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
酒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壹、產品範圍及證書申請單位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澱粉原料或糖原料添加糖化發酵劑(糖原料不需要糖化發酵劑)制成的產品,經固態、半固態或液態發酵,蒸餾、貯存、勾兌而成。白酒申請單位數為1。生產許可證上應註明獲證產品名稱:白酒、白酒(液體)、白酒(原酒)。酒類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產品編號為:1501。
二、基本生產流程和關鍵控制環節
(1)基本生產流程。
原料處理→配料→蒸煮→糖化發酵→蒸餾→儲存→勾兌→灌裝→成品。
(2)關鍵控制環節。
1.配料;2.發酵;3.存儲;4.滴答。
(3)容易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
1.感官質量缺陷:如色、香、味、風格等。不符合產品標識的;
2.酒精含量與包裝標簽不符;
3.固體含量超標;
4.衛生指標超標:比如甲醇、雜醇油超標。
第三,必要的生產資源
(1)產地。
1.廠房總平面布置要求
應有適合生產的原料倉庫、釀酒車間、酒倉庫、包裝車間和成品倉庫。原料倉庫應陰涼、通風、幹燥、清潔,並有防蟲、防鼠、防鳥設施。
(1)原料粉碎車間
原料粉碎車間的設計和設施應滿足原料除雜(土壤雜質)、粉碎和防塵的技術要求。架空構件和設備的安裝位置必須便於清潔,並防止和減少灰塵積聚。
(2)釀酒車間
白酒車間的設計和設施應滿足白酒配料、糖化、發酵和蒸餾的工藝要求。操作場所應有排氣設施;場地堅硬、寬敞、平坦且排水良好。使用底盤蒸酒的工廠,底盤防火門和儲煤場必須設在車間外。發酵窖、池、罐、槽應按具體技術要求制作。
(3)酒窖
必須有防火、防爆、防塵設施,庫房要陰涼幹燥。
(4)包裝車間
包裝車間必須遠離鍋爐房和原料粉碎、制曲、貯存曲的場所,並應防塵、防蟲、防蚊、防鼠、防火、防爆。葡萄酒灌裝間應與洗瓶間和外包裝間分開。
(5)成品倉庫
成品倉庫的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倉庫應陰涼、幹燥,並配備防火設施。
2.對生產設備、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1)所有接觸或可能接觸到液體的設備、管道、工具和容器必須由無鉛、無毒、無味、耐腐蝕、易清洗且不與液體發生反應的材料制成。表面應光滑,無凹坑和裂紋。蒸餾冷卻器必須由高純度錫、鋁和不銹鋼制成。
(2)每個生產車間和酒窖應根據技術要求配備溫度計、濕度計、糖度計和酒精計。
(3)酒類貯存、包裝車間和成品貯存應使用防爆開關和燈具,並安裝安全防護罩。
3.酒糟儲存設施
應在遠離生產車間的適當地方設置便於銷售、清潔和避免黴變的酒糟儲存和銷售設施。
註:白酒(液)不需要原料粉碎車間、釀酒車間和酒糟儲存設施;白酒(原酒)不需要包裝車間和成品倉庫。
(2)必要的生產設備。
(1)原料粉碎設備:粉碎機。
(2)蒸餾設備:蒸酒器(甑、甑桶、甑鍋)
(3)發酵設備:窖、池、池、罐等。
(4)儲酒設備:池、罐、壇、酒海等。
(5)灌裝設備:洗瓶機、灌裝機。
酒(液)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上述(四)、(五)項規定的設備。
白酒(基酒)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上述(1)(2)(3)(4)規定的設備。
第四,產品相關標準
不標準不。標準名稱1GB10344飲料酒標簽標準(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2GB2757-1981蒸餾酒和配制酒衛生標準3GB18356-2001茅臺酒(貴州茅臺)4Gb65438+ 5438+08624-2002方水晶6/t 10781.2-1989清香型白酒11GB/t 10781-1989濃香型白酒12GB/。t 10781.3-1989米香型白酒13gb/t 11859.2-1989低度醇香型白酒14GB/t 11859.1-1989T16289-1996琪琪香型白酒18qb 1498-1992液態白酒19qb/t 2187-1995芝麻香型白酒20qb。T2524-2001濃香型白酒22QB2656-2004老白幹濃香型白酒23DB14/T80-1996新酒24DB15/T253-1997新工藝白酒25db65437。T221-2000吉林燒酒27DB50/T15-2001小曲白酒28DB53/T092-2001雲南小曲白酒29DB23/T308-2002清香型白酒30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相關要求
企業生產白酒所用的原輔材料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規定。
所用原輔材料為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企業在采購食用酒精時,必須符合食用酒精GB10343-2002,並加強自檢,確保不會將甲醇誤認為食用酒精生產白酒。
六、必要的工廠檢驗設備
(1)分析天平(0.1mg););(二)分光光度計(或光電比色計);(3)氣相色譜儀(該儀器不需要檢測標準中的單體物質);(4)恒溫幹燥箱;(5)恒溫水浴鍋;(6)比重瓶或酒精計;(7)比色管。
七、檢驗項目
白酒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應分別按照下表所列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標有“*”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兩次。
酒類產品質量檢驗項目清單
號檢驗項目認證監督工廠備註1感官√√ 2酒精度√√ 3總酸√√總酸√87
註:1。產品標簽的內容應符合GB10344的規定;
2.白酒(原酒)的檢驗應根據有效的企業標準或合同要求進行判定。
八、抽樣方法
從企業的成品倉庫或儲罐中抽取認證檢驗樣品。抽樣產品必須是保質期內的同批次產品,抽樣基數不得少於200瓶(總量不得少於100kg)。
(1)抽樣品種
根據企業申請的取證產品種類,選取了1個主導產品進行抽樣。
(2)抽樣數量
1.瓶裝酒:隨機抽取6個產品,每個產品1瓶,* * * 6瓶,總量不少於3000ml。
2.從成品儲罐取樣時,取樣率為50%,但最多不超過3罐;從成品儲存桶取樣時,取樣率為5%,最多5桶。從每個罐(桶)中取等量的樣品,混勻,總量不少於3000ml,分別裝入6個樣品瓶中。樣品分為兩部分,1為檢驗用,1為備查用。樣品確認無誤後,評審組抽樣人員和被抽樣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並加蓋印章,由抽樣人員簽字,抽樣單位蓋章和抽樣日期。
九。其他要求
國家發改委將白酒生產線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版)》。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關於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暫行規定》,屬於限制類的新上項目禁止投資。投資管理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或備案,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建設、環保、質檢、消防、海關、工商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