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說明申請的事實理由,壹式兩份或按申請人數填寫);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署並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並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代理人為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的,應提供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為公民的,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免費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與委托人關系的法律資料;4.被申請人的工商註冊信息;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系證明;(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用工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處分證明和辭退、開除、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或證明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壹式兩份;申請人處於集體爭議的:除第壹條1-6中的材料外,申請人應當推薦3名或者5名職工代表,並提交職工代表名單和全體職工簽名表。其中,屬於欠薪集體爭議案件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職工名單和欠薪余額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