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所列各項要認真填寫,簽名到位,時間正確。 工作票的措施填寫要具體,不得照抄簽發人填寫內容。 不得超工作票所列任務開展工作或無票作業。
工作票的填寫
1、工作票簽發人或班長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工作負責人。
2、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正確填寫工作票。工作票簽發人審核正確後簽名。工 作票壹式兩份、統壹編號、字跡清楚、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應準確無誤、安全措施符 合規程及現場要求。
3、工作票填寫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票的票面應書寫清楚,發生筆誤時,可在錯字上劃兩平行線表示作廢後繼續 填寫。但各種設備編號、地線組數、工作時間不得修改。
2)工作票所列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工作票簽發人、值班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 簽名均應由本人簽名,嚴禁代簽。
3)工作票的計劃工作時間以調度批準的檢修期為限,因故順延的工作應重新填寫工 作票。
4)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變更,應按《安規》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