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印在法律上被認為和簽字壹樣有效。也就是說,確認簽訂合同有幾種不同的方式:可以簽字,也可以按手印,三者任意壹個生效。
手印最大的好處就是不像簽名那麽容易塗改,因為有的人會偷偷寫錯名字,有的人會為此作弊。所以壹旦發現對方寫的名字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對應,那麽借款人很可能就有了逃避還款的動機。
所以在日常的民間借貸中,為了保證自己最後能追回錢,最好在借條上簽字後要求對方按下自己的手印,這樣才能做到萬無壹失。
擴展數據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在合同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與簽字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壹百九十九條:“訊問犯罪嫌疑人,應當寫成訊問筆錄。訊問筆錄應當忠實於原話,字跡清楚,詳細具體,交犯罪嫌疑人核對。犯罪嫌疑人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錄如有遺漏或錯誤,應予以補充或更正。
犯罪嫌疑人認為訊問筆錄沒有錯誤的,應當逐頁在筆錄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並在最後壹頁寫上“以上筆錄我已經閱讀(向我宣讀)”。
和我說的壹致,同時簽名,蓋章,指紋,日期。犯罪嫌疑人拒絕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的,公訴人應當在筆錄中註明。訊問的檢察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從上面的法律比對可以看出,簽名和拇指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生活實踐中,最慎重的選擇是簽名和拇指紋同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