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收據?
1.收據的基本要素包括收款人、款項、數量、標準、金額、收款日期、經辦人等。
2.壹般來說,收據是成卷的,所以我們可以根據收據的空間來填寫。現在我們來看看開收據時的註意事項,以及如何正確開具。
3.收集日期。這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對方什麽時候付的錢,壹定要說清楚準確。
4.付款人。有時候付款人是個人,有時候付款人是公司,所以壹定要把付款人寫準確,尤其是付款人是公司,對方公司可能會往公司賬戶上扣,所以壹定要寫清楚。
5.收款項目和金額。這裏要寫清楚妳收了對方什麽錢,為什麽;另外,金額壹定要寫大小寫,小寫前面有爪形符號,金額壹定要大寫。數字0到9的大寫形式如下: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和九。
6.收據寫好後,壹定要寫經辦人,加蓋單位財務章和負責人公章,這樣收據才能寫完整。收據壹般壹式三份,壹份存根,壹份給付款人,壹份給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六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名的,其簽名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簽名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使用票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匯票上的簽名應當是當事人的真實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