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報告30天後自動生效嗎?
在員工提交辭職報告30天後自動生效;但如果勞動者食言,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仍可保留勞動關系。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30天結束,不管單位同意不同意,勞動者都可以離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