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異地辦理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填寫壹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異地辦理結婚證的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和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 *婚姻登記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2.異地辦理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填寫壹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異地辦理結婚證的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和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 *婚姻登記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