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房屋所有人,領取由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要符合壹戶壹宅的原則。
2、當地村委會或者鎮政府出具的農村房屋宅基地的相關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房屋的規劃許可證等手續。
3、國土部門對農民自有的宅基地範圍、界線、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並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對農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組織宅基地周邊相鄰地塊的農民壹起去現場指認各自界限,並且在雙方都認可的界限、界址點***同簽名蓋章。
5、經土地主管部門審核,認為界限清楚沒有爭議的進行公告。
6、在公告期滿後,由當地縣政府簽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
怎麽查農村宅基地確沒確權??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在網上是無法查詢的,只能攜帶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土管所查詢。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壹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宅基地進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它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從屬性及範圍的嚴格限制性等特點。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消滅形式有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