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同有效的條件都有哪
合同有效的條件有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是基本條件。還有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利益合同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這三個條件,合同有效的條件主要是這四個條件,只有符合這四個條件合同才會有效,具體的介紹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包括合同行為能力和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這是當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發展狀況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條件。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對於非自然人而言,必須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後才具有合同行為能力。同時還要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即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部門授予的權限範圍內簽訂合同。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締約人的表示行為應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與表示行為相壹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對合同效力的影響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壹般誤解等情況下,合同仍為有效。在重大誤解時,合同則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合同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因欺詐、脅迫而成立合同場合,若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無效;若未損害國家利益,合同可被變更或撤銷。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利益
4、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合同標的決定著合同權利義務的質和量,沒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積極的意義,應歸於無效。合同標的可能,是指合同給付可能實現。合同標的確定,是指合同標的自始確定,或可得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