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房屋拆遷的事件越來越多,對農民來說,關心的莫過於房屋的拆遷補償。除了購買拆遷房,有壹些拆遷房沒證也能拿到補償。
但在補償過程中,經常發生糾紛,因為房屋基本分為有證房和無證房,無證房補償標準會低於有證房。那肯定有很多人不願意了,這房子本就是我的,不過缺個證,憑啥我就領不到全額補償呢?
其實要想領到全額,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妳能滿足下面任意壹個條件即可:
1、祖上留下來的房屋
這種情況在城裏比較多,五六十年代的時候流傳下來,即使沒有證件,但是也是合法的房屋,拆遷的時候也可以拿到與有證房同等的補償。
2、農村的房屋
最開始農村建房管理較松,對產權這方面也沒有管理到位,因此農村有很多無證房,不過只要村集體綜合判定房子是合法的,那麽在拆遷的時候依舊可以拿到全額補償!
3、城市中的農建房
城鄉壹體化發展較為迅速,期間不乏有些問題,像農建房這種情況再尋常不過了。因此只要是依法建房子的,即使沒有產權證明,也可以按照正常標準給予補償。
4、歷史遺存的房屋
就是在法律和登記制度還沒有成型之前的房屋建設,近的也就是在九十年代的,因此沒有證明,國建給予這個時間之前的房屋補貼,和有證的補貼標準是壹樣的。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特征?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壹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壹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壹方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壹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壹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凡顯失公正的協議是可撤銷的。?
3、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 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采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
4、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後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則受到法律的強制。其次是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壹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5、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壹種雙務有償協議,協議的當事人依據協議享有壹定的權利,同時又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6、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必須采用書面的形式。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拆遷公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 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協議的主要內容有: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於每壹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於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於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即實行強制性公證。通過公證,保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有利於消除被代管人對協議的疑慮。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由於原有的房屋及其他附屬物凝聚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資金和勞動力,並且房屋的拆除也影響了他們賴以棲身的物質場所,所以,根據我國法律、法規,也符合社會道德,有必要對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者、使用者給予適當補償和安置,維護他們正當、合理的利益。城市房屋拆遷應當遵循“符合城市規劃、改善生態環境、保護文物古跡、有利於城市舊區改造”四個基本原則。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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