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即將迎來又壹年。畢業生對此肯定有很多疑問,因為畢業意味著融入社會,開始就業。畢業生簽就業協議的程序是什麽?壹般來說,簽訂就業協議要嚴格按照以下程序: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面, 在雙向選擇的基礎上確定用人意向→畢業生填寫自己的基本信息並簽字→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填寫協議內容→填寫基本信息並由接收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或由接收單位和人事代理部門簽署意見並蓋章→畢業生將協議帶回所在部門並蓋章→提交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並蓋章(繳納簽證費)。 →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將就業協議書送省教育廳簽證、繳費、蓋章→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將協議單位和畢業生自存復印件返還給單位和畢業生→制定就業計劃→發放報到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後,簽約手續詳情: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信息和申請意見,並簽名。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調配部門簽署意見。3.雇主必須填寫文件的詳細轉發地址。4、各部門簽署意見。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由學校去學校簽字和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畢業生的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有方便的計劃,需要學校先簽字蓋章,再交給用人單位,這樣很容易寫下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造成不良後果。學校檢查的意義在於確認簽字手續是否齊全。否則由於手續不規範等原因,申請計劃通不過,或者被用人單位打發走後無法報到,增加畢業生的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