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範圍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職責和責任、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站場設備管理、防爆消防管理、消防檢查和隱患整改、宣傳教育培訓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
本標準適用於商用汽車加油站。其他加油站也可參照執行。
2規範性參考文件
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GB50156-2002《汽車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
3安全自檢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加油站的汽車加油站
專門經營機動車汽油、柴油油箱加油的場所。
註:加油站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地下儲油罐
采用罐內直接覆土或填沙(細土)方式埋於地下的臥式儲油罐,罐內最高液位低於罐外4m範圍內地面最低標高0.2m。
4安全自檢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
4.1安全自檢的壹般規定
加油站應當按照GB50156-2002進行設計和施工,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驗收後投入使用。
加油站應當逐級、逐崗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加油站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建立聯系制度,及時反映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4.2安全自檢消防安全責任人
加油站站長或公司經理是加油站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a)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壹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b)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參加壹次;
c)組織火災隱患的整改,負責整改資金的籌措;
d)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壹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e)執行法律法規,確保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符合要求。
消防安全責任人可以指定壹名消防安全管理員協助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員每月至少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壹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每隊加油站應有專職和兼職安全員。安全主任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a)檢查各崗位人員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
b)進行防火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
c)及時處理火災隱患,並向消防安全經理或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4.4其他人員
其他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加油員還應負責加油現場的消防安全,不得讓車輛司機等無關人員進行加油作業。計量員還應防止跑、冒、滴、漏現象,並監督卸油。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消防安全系統及其要點
5.1.1消防安全會議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構成、會議頻率、議題範圍、決定、會議紀要等要點。
5.1.2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及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和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方式、情況記錄等重點。
5.1.3安全自檢消防值班制度
應包括職責範圍和職責、應急處理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
5.1.4消防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和內容、火災隱患識別、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護理措施、情況記錄等。
5.1.5防雷、防靜電、電氣設備5.1.6、線路檢查和管理系統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責任、設施登記、檢查人員資格、檢查地點、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的處理程序、情況記錄。
5.1.7消防和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關鍵部位和設施、電工資質、動火審批程序、檢測和管理要求、發現問題的處理程序、情況記錄。
5.1.8消防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責任、設備登記、保管和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9強制性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10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演練系統
應包括組織架構及分工、聯系方式、方案的制定及修改、演練程序、註意事項等。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及獎懲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評價目標、內容和方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系統。
加油站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品、現場管理等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註:應公布消防安全系統。註: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改。
5.2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2.1安全自檢卸油操作
卸油作業安全檢查和消防安全規定應包括以下內容:
a)卸油工上崗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鞋;
b)罐車進站後,卸車人員應檢查罐車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檢查合格後,引導罐車進入卸貨場地,連接靜電接地;
c)待油罐車熄火靜置3分鐘後,卸油機按工藝流程連接卸油管,接頭結合緊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彎曲;
d)測量人員應檢查油罐的計量孔,計量孔密封好後,罐車司機將慢慢打開卸油閥卸油;
e)卸油後,罐車司機應關閉卸油閥;
f)卸油器拆除連接管道,蓋緊卸油帽,布置靜電線;
g)卸船機引導油輪啟動和出站,並清理卸油現場;
h)卸油過程中,卸油人員和油輪司機不得遠離現場,且不得在雷雨天氣進行卸油作業。
5.2.2安全自檢加油操作
加油作業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a)塗油工上崗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和工作鞋;
b)停止加油車,關閉發動機後開始加油;
c)汽油不應直接裝入塑料桶等非金屬容器中;
d)摩托車加油後,人力將摩托車推離加油島4.5m後方可啟動;
e)當加油站上空出現高強度雷電或頻繁雷擊時,停止加油作業並采取防護措施。
註: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以公布,並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6安全自檢站的建設和設備管理
7.1安全自檢的壹般規定
安全自檢加油站的站房及其他附屬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有爆炸危險的建築物應按GBJ16-87中的相關要求采取泄壓措施。
加油站內不應設置營業性住宿、餐飲和娛樂設施。
7.2油罐和管道的安全自檢
加油站應該使用地下油罐。油罐和管道應無泄漏。埋地油罐的防腐保溫層不應低於鋼筋等級。
通氣管、密封測油孔、阻火器、進、出油管、液位計、潛水泵、人孔、進、出口閥門等。油箱應配備齊全並能正常工作。
安裝、驗收和維修記錄應完整。
7.3安全自檢加油機
加油機運行時,電機和泵的溫度應保持正常,儀表和泵的軸封應無明顯泄漏,汽油加油流量不應大於60L/min。
加油機部件應保持良好性能,油氣分離器和過濾器應保持正常功能,排氣管應暢通無損,泵安全閥應保持正常壓力。
加油機進油管路與輸油軟管連接處不應有泄漏,電機外殼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輸油軟管兩端電阻不應大於5ω。
罐車的安裝、驗收和維修記錄應完整。
7.4安全自檢加熱設備7.5
加油站的加熱設備應符合GB50156-2002中的相關要求。
加油站設置獨立鍋爐房時,應選用小型氣(油)熱水鍋爐或具有防爆性能的電熱水器。使用燃煤鍋爐時,應選擇具有除塵功能的自然通風鍋爐,鍋爐煙囪出口應高出屋頂2m以上,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星逸出。
7.6安全自檢通風設備7.7
加油站內爆炸危險區域的房間應采取通風措施,並符合GB50156-2002中的相關要求。
7.8安全自檢滅火設備
7.8.1配備7.8.2
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設備應符合GB50156-2002的相關要求。
管理
6.6.2.1加強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消防設備維護管理檔案,記錄維護管理的種類、數量、位置和責任人。
6.6.2.2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安全銷和鉛封完好,避免陽光暴曬和強輻射熱。冬季應采取防寒措施。
6.6.2.3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指定的地方,並應放置牢固,不應挪作他用,掩埋或鎖住滅火器箱。
檢查和維護
6.6.3.1滅火器應由有資質的維護單位每年進行壹次功能檢查。
在6.6.3.2檢查和維護的滅火器應分別在氣瓶和氣瓶上貼有維護銘牌。
8防爆、防火管理措施
8.1安全自檢的壹般規定
加油站應當明確劃分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文字和標誌,實施嚴格管理,嚴格控制明火、摩擦撞擊、電火花、靜電火花等火源。
註: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的分類範圍應符合GB50156-2002中附錄B的規定。加油站的火災危險區域應按GB50058-92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8.2安全自檢和明火控制
加油站區域嚴禁煙火。加油站醒目位置應設置“禁止煙火”、“關閉燃氣”字樣的標誌,加油站島附近應設置“禁止手機通話”字樣的標誌。油罐區應設置“禁止入內”、“禁止穿釘鞋”和“穿防靜電服”的標誌。
在加油站區域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前,應經本單位安全部門批準,並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動火作業時,安全監督應在現場監督。動火人員應按動火審批的具體要求進行作業,作業場所應增加消防器材。
動火作業結束後,監護人員和動火人員應共同檢查並清理現場。
8.3安全自檢,防止摩擦和沖擊
應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出現火花:
a)機械轉動部分應潤滑良好,及時加油,並經常清除可燃汙物;
b)輸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應定期進行壓力試驗;
c)爆炸危險區域的房間地面應鋪設不產生火花的材料,禁止穿帶釘的鞋;
d)搬運金屬容器時,禁止在地上拋扔或拖拉,容器可能碰撞的部位應用不冒火花的材料覆蓋;
e)維護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8.4安全自檢,防止電氣火花
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內電氣設備的選擇、安裝和電源線敷設應符合GB50058-92的相關要求。移動通信設備屏蔽裝置應設置在加油島附近。
8.5防雷和防靜電
加油站的防雷防靜電設施應符合GB50156-2002中的相關要求。
加油站的裝卸場地應設置為油罐車橋架的防靜電裝置。
雨季前,當地氣象部門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年度檢查。
9消防檢查和隱患整改
9.1消防檢查
9.1.1安全自檢通用規定
8.1.1.1消防安全責任人每月至少組織壹次消防檢查。
8.1.1.2消防安全經理每周至少組織壹次消防檢查。
8.1.1.3團隊每天至少巡邏兩次。交班前,當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共同進行壹次巡視。
8.1.1.4檢查結束後,應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應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9.1.2消防巡查和檢查內容
消防檢查和驗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站內電氣設備和照明設施的狀態;
b)油罐區的油罐附件,如油罐口、量油口、卸油口、閥門、人孔等,以及卸油、輸油管、避雷針的接線情況;
c)消防設備的數量和位置;
d)油輪的操作;
e)加油車輛和人員的操作;
f)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的執行情況。
9.2火災隱患整改
壹般規定
8.2.1.1加油站應采取措施整改火災隱患。整改結束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逐級向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8.2.1.2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答復,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檢查驗收。
9.2.2安全自檢和整改要求
8.2.2.1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時,應責成相關人員立即整改,並做好記錄:
a)在加油站區域吸煙;
b)員工服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
c)使用非防爆通信電氣設備和工具;
d)違章使用明火、電和電(氣)焊;
e)滅火設備用於其他目的;
f)值班和消防巡邏人員離開崗位;
g)其他可以立即糾正的行為。
對8.2.2.2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時限和人員,並向上級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要對危險部位進行封閉整改,整改期間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10安全自檢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1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
10.1.1安全自檢的壹般要求。
9.1.1.1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參加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
9.1.65438+
9.1.1.3加油站應對新員工組織壹次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1.1.4加油站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壹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0.1.2安全自檢培訓內容
9.1.2.1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a)《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黑龍江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律法規;
b)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程序;
c)石油商品火災危險性和防火的基本知識;
d)滅火設備的使用方法;
e)報告火災,撲滅初期火災,指導安全疏散常識;
f)其他消防安全知識。
9.1.2.2本單位組織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應有記錄。
10.2消防和緊急疏散演習
10.2.1安全自檢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應包括以下組織:
a)指揮員:在公安消防隊到達前指揮滅火和緊急疏散;
b)滅火行動組:撲滅初期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c)通訊聯絡組:報告火災,聯系相關部門,傳達指揮員的命令;
d)疏散指導組:指導人員和車輛疏散,搶救設備和物資;
e)安全防護救援組:搶救受傷人員,護送重傷員到就近醫院就醫;
f)其他必要的組織。
10.2.2安全自檢計劃內容
滅火和緊急疏散計劃應包括以下要點:
a)如發現火災,首先報警,並說明起火單位、地點、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火勢等。
b)通信聯絡組應立即與消防車輛會合,並酌情聯系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
c)指揮員組織撲滅初期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使用消防器材滅火;
d)當火勢無法控制,即將發生爆炸時,現場指揮官應立即下令疏散所有人員;
e)疏散指導小組應盡快有序疏散站內人員和車輛;
f)安全防護救援隊配合醫務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g)火災撲滅後,派專人保護火災現場,並在事故調查結束後清理現場;
h)指揮員應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10.2.3演習的組織
9.2.3.1演習期間,應在加油站入口處設置壹個寫有“消防演習進行中”字樣的標誌。
9.2.3.2演習結束後,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改計劃內容。
11消防檔案
11.1安全自檢通用規定
加油站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細準確,配有必要的圖表,不得遺漏或塗改,並應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
11.2文件內容
11.2.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該單位的基本概況;
b)總平面圖;
c)消防道路平面圖;
d)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圖;
e)工藝流程圖;
f)消防重點部位分布圖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g)加油站消防審核和驗收的法律文件;
h)各級消防管理機構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I)消防安全系統;
j)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的登記;
k)專職和誌願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設備;
l)與消防安全相關的關鍵工種人員;
m)消防和緊急疏散計劃。
11.2.2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各種法律文件;
b)消防設備的維護記錄;
c)火災隱患及其整改的記錄;
d)消防檢查和巡邏記錄;
e)動火審批記錄;
f)氣體和電氣設備測試記錄(包括防雷和防靜電);
g)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h)消防和緊急疏散計劃演習的記錄;
I)以前的火警和火災記錄;
j)消防獎懲記錄;
k)其他應備案的記錄。
11.3托管
加油站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員。
移動保管的巡視記錄等檔案要在交接班時交接,不能有缺頁。往年檔案不得丟棄或損壞,保存期限應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