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九十二條規定,私文書的真實性,由主張私文書證明的案件事實,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私人文件證書由制作人或其代理人簽名、蓋章或蓋章,則被認為是真實的。私文書證明有刪改、增刪等瑕疵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判斷其證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九十二條規定,私文書的真實性,由主張私文書證明的案件事實,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私人文件證書由制作人或其代理人簽名、蓋章或蓋章,則被認為是真實的。私文書證明有刪改、增刪等瑕疵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判斷其證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