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這種方式開始革命的過程。眼看局勢失控,路易十六下令壹、二級代表作為壹個整體參與。他的讓步不是基於開明的意見,而是基於內外威脅,巴黎感到糧食恐慌,不知道國王意欲何為。他把部隊集中在巴黎內外,防止暴民做出愚蠢的舉動,保護國民議會的安全。然而,所謂的暴民壹旦組織起來,實際上就成了革命的群眾力量,成了國民議會中某些代表的護身符。
五月五日召開三級會議,六月二十日有網球場宣誓,六月二十五日組織巴黎公社,七月14攻占巴士底獄。17年7月,路易十六到巴黎旅遊,希望安撫民眾。10年6月5日,巴黎仍有6000多名街頭婦女手持標槍,手持雙槍在雨中穿行。在身後兩萬名國軍成員的支持下,國王和王後被迫從凡爾賽搬到巴黎的杜伊勒裏宮。兩周後,國民議會在巴黎召開會議。從此,彼此都在巴黎群眾的陰影下。巴黎公社指揮下的群眾或暴民,擁有影響未來國家事務整體進展的權力。
這些事跡至今沒有確切的解釋。也就是巴黎的騷亂和婦女示威,明顯是經過策劃和主持的。他們是誰?最初的目的是什麽?雖然歷史學家有自己的猜測,但這是當今國王的遠房叔叔杜克·奧爾良自己想成為立憲君主,也可能是以賽亞和米哈博預言的。甚至有人懷疑,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壹戰成名、如今被選為國軍司令的老佛爺是最有可能的受益者。也有幾個報紙作家被指控煽動這壹倡議,但沒有人拿出可靠的證據。總之,從個人的觀察來看,很難寫出確定於此的歷史。
並且在1789,收成不錯,糧食問題壹度解決,緊張的空氣得到緩解。那為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還未展開,內戰和斷頭臺上不斷的流血事件三年後依然發生?
國民議會決定接管寺廟的財產,廢除什壹稅,解除各種封建義務,無條件廢除個人義務,並以成本價贖回土地義務。通過了《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其中第壹段宣稱“凡人從出生到現在,始終享有自由和平等權利,只有在同樣的功利條件下,才會產生社會差異”。此外,這些權利被列為“自由、財產權和反抗壓迫的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法尚未頒布,新憲法將公民分為“積極公民”和“不積極公民”。前者納稅最低,享有選舉權。1791年召開的立法會議就是按照這個程序產生的,其組織形式是壹院制,所以沒有貴族和平民之分,更不用說僧侶了。國王對立法議會通過的法案有有限的否決權(立法議會每兩年召開壹次,國王可以兩次否決同壹法案,因此否決有效期為四年)。為了解決當前的財政問題,政府決定發行壹種叫做“assignats”的紙幣,以沒收寺廟的財產作為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