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勞動)部門負責人書寫,並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寫出意見和公章。經市自考辦、考官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和畢業生檔案。
第四,畢業時間
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動詞 (verb的縮寫)具體程序
考生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及所有單科合格證明交當地自考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發給《研究生報名表》。
《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經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簽字)審核後,於規定日期送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當地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
考生填寫研究生報名表,不得隱瞞、偽造,不得擅自塗改。違者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畢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委員會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考官所在學校會簽畢業證書。
畢業生相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至畢業生工作單位的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不及物動詞收集程序
領取憑證:準考證和身份證。
1.出示準考證和身份證,告知自己自考的專業和水平。
2.在接收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簽字。如果是委托人委托的,應同時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證,並在簽名欄簽署“* * *”;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文件夾,仔細檢查有無錯放或遺漏(檔案袋內有自考畢業證、自考課程證書、自考研究生登記表、畢業成績單);
4.把自考課程的畢業證和證書拿出來自己妥善保管。將自考研究生報名表和報到證(各1份)密封在袋中,交至我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建議考生在密封檔案前將本人研究生報名表復印壹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