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慶陽辦理離婚手續
1.加工材料1。當事人持離婚協議,協議內容包含雙方離婚意願的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壹致意見。2.當事人應當提交其常住戶口簿和身份證。3.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簽發的結婚證書。4.雙方各提交兩張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此外,外國公民辦理離婚登記須提供以下材料:(1)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2)雙方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內地居民提交常住戶口簿和身份證;外國人提交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港、澳、臺居民提交本人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留學生和出國人員應提交有效護照。二、辦理流程1。受理: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宣誓並簽名。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詢問情況。3.登記: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